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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九江市志》(1991~2010)入志图片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06    文章来源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广东)办事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志》(1991~2010)编修工作经过全市各级各方面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现已完成文字初稿。为多角度反映我市历史事件面目,直观珍藏历史风貌,彰显时代风采,丰富志书内容,使《九江市志》图文并茂,更具地方特色、时代特色,保证志书的完整性、可读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入志图片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志图片时限

  按照《九江市志》编修纲目要求,图片时限与文字时限保持一致,所征集入选的图片一律在1991~2010年时限内,超过时限的不入选、不征集。

  二、入志图片内容

  1、行政区划类:主要是九江市行政区划图、卫星成像图、城区图、交通图、旅游景区图等。

  2、政治历史类:①中央、省部级领导人在九江视察及重大活动;②国际友人、港澳台同胞来九江交流、考察和援助活动;③本市重大政治事件和重要会议、重要活动;④本市重要古文物、古建筑、古遗址、古树木和革命历史文物实物;⑤本市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⑥不同历史时期标志性建筑物、自然环境、城乡面貌;⑦不同时期人民生产生活场景、文化活动等;⑧其他历史珍贵老照片。

  3、工业商贸类:①重点大中型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发展成就、企业概貌和名优产品;②重点园区和主要工业区;③主要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和大型流通企业;④主要宾馆、酒店和社会服务行业设施。

  4、农业农村类:①主要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等生产基地;②农业科技示范园、示范片及名优土特产品;③农村扶贫、新农村建设、名村名庄;

  5、城乡建设类:①九江城区新景、重点市政设施;②本市重点项目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等;③县(市、区)城区新景、标志性建筑等;④特色乡镇、村庄全景等。

  6、社会事业类:①重大文体活动和民俗文化活动;②重大教育活动和教育成果等;③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技成果等;④重大医疗卫生活动和成果等。

  7、自然风光类:①城市风光照、山水风光照;②景区景点、公园、名寺庙、名宗祠等;③奇异的自然环境和自然产物等。

  三、入志图片要求

  1、入志图片必须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典型性。行政区划类彩图,由权威部门提供;其他照片由单位、个人提供,彩照、黑白照均可,必须是原始照片。

  2、入志图片需配图注(说明文字),图注要体现主题内容,文字准确、精炼。反映事件、活动的图注要有时间、地点、人物或事主等。

  3、所有入志照片署名,要求投稿的每一张照片注明投稿单位和摄影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工作要求

  1、图片征集工作截止时间到2013年12月底。

  2、征集工作由市史志办具体负责,并在报纸、电视台及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联系电话: 0792-8225721;联系人:刘浔豫;电子邮箱:jjszzp@163.com;

  3、投稿者照片一经采用,给予一定稿酬。对未采用的照片,经提供者同意,由史志办统一保留存档。

  4、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重视图片征集工作,广泛宣传,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圆满完成我市第二轮修志图片征集工作任务。

  九江市史志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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