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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五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分工安排

发布时间 :2018-11-30    文章来源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广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政府系统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九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现提出如下分工安排。

  一、建设忠诚型政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将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不断引向深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秉持执政为民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建设创新型政府

  (五)在全市政府系统推动思想大解放、观念大变革,把创新作为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增进公共利益的基本手段,在政府工作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紧紧扭住九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战略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出更多实质性动作、突破性措施和创新性招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坚决破除一切不利于发展的桎梏,激活一切有利于创新的因子,只要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基层实际、符合群众需求就坚决闯、大胆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八)扎实推进全市政府机构改革,以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切实解决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等问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九)着力理顺政府运行机制,厘清政府权力运行边界,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大力优化政府工作流程,畅通政府与企业、群众的联系渠道,下更大气力、以更新举措全面优化政务环境,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切实担负起创新型九江建设的政府之责,在搭建平台、吸引人才、造浓氛围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推动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突出抓好“一南一北”两大平台,即共青城国家级高新区和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在科技创新、高新产业、绿色生态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共青城市政府、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十三)加强孵化器等功能型平台建设,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推进创新成果与产业紧密对接,推动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积极落实人才新政30条,引导鼓励浔企回迁、浔商回家、浔才回归,打造一批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建设担当型政府

  (十五)在全市政府系统大力倡导“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精神,“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以实干立身、凭实绩说话。(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六)把抓落实作为首要职责,着力整治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的“顽疾”,坚持“到事、到人、到岗”抓落实,推动任务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七)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努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发展有实实在在的新变化、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八)坚持“项目为王”,深入实施“重大项目见效年”,把项目建设两套“五个一”机制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中心城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市“5+1”千亿产业集群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九)把抓落实的着力点放在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上,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严肃整治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决不能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一)在坚持发展争先,打造产业升级新高地上出实招、见实效。(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5+1”千亿产业集群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二)在坚持生态优先,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上出实招、见实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市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领导小组、市打造长江“最美岸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三)在坚持创新领先,打造动能转换新高地上出实招、见实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市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四)在坚持开放抢先,打造要素聚集新高地上出实招、见实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五)在坚持民生为先,打造美好生活新高地上出实招、见实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六)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相结合,对敢担当、重落实的予以肯定激励,对不履行或不正确、不及时、不有效履行政府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七)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八)充分考虑基层实际,积极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减压松绑、加油助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十九)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审批事项偏多、流程复杂、周期较长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减量、优化,进一步精简下放审批事项,提升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全力聚焦薄弱环节,加强和完善政府在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依法保护产权等方面的职能,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一)围绕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强力打通信息孤岛,推动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政务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二)深化“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改革,深度开发网上政务大厅APP和各类便民运用,加快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更加系统高效地把实体服务大厅、网上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信息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三)完善市县领导挂点帮扶企业制度,推动形成企业与市县领导常态化互动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四)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政企“茶叙会”和入企听诉活动,大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护商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市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五)深入开展“企业评部门”活动,强化评议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十六)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建设过硬型政府

  (三十七)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着力提高研判形势、把握全局、规划政策、推进项目、驾驭风险、破解难题的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八)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工作,使九江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九)强化实践锻炼,通过上派下挂、轮岗交流、外派锻炼等形式,学习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补齐本领短板、能力弱项,全面提升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十)聚焦“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从企业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入手开展专项整治,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紧盯作风领域的新形式、新表现、新动向,着力查纠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十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十二)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开支,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强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大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四十三)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五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十四)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五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务实、有序、高效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十五)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本级政府及其部门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经常抓、全过程抓;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推进“五型”政府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行责任清单化管理,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十六)按照“常规检查全覆盖,明察暗访随机化”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五型”政府建设督促检查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十七)及时向社会公布“五型”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等参与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十八)在中国九江网设立“五型”政府建设专栏,广泛宣传和集中曝光正反典型,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信息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十九)将“五型”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市考评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十)适时邀请第三方开展评估,对工作落实、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政府或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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