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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动加工贸易区域转移的若干思路

发布时间 :2017-09-25    文章来源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广东)办事处

  一、优化全省加工贸易发展布局。

  珠江三角洲地区受地理空间和环境、资源的发展制约,应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把外资引进从粗加工型、资源消耗型向深加工型、技术创新型转变,在产业投资鼓励目录、土地规划、环保标准、最低工资、社会保障标准等方面提高外资准入、营运的门槛,阻挡或引导劳动密集型、高能耗加工贸易企业向区外转移,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珠江三角洲区域发展模式的转型。东西两翼地区要发挥资源优势和已经形成的产业基础,既有选择地承接一部分珠江三角洲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和辐射,同时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原有的基础发展地方特色工业和海洋产业,在产业发展上与珠江三角洲进一步形成互动互补的关系,壮大经济总量,提高工业化水平;山区要立足本地资源,创造条件承接珠江三角洲的产业转移和辐射,加快工业化的进程。

  加工贸易的区域布局要基于全省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因地制宜,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加工贸易发展格局。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找准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对接点,做好加工贸易产业承接规划,发挥比较优势,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二、切实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近年来,我国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频繁,严重影响着外商的投资心理。特别是2007年第44号公告的出台,对广东省加工贸易区域转移影响极大:一是对经济发展水平与部分中西部省份相当、处于全国落后水平、亟待政策扶持的广东省东西两翼和山区是很不公平的,广东省将难以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和区域协调发展。二是这个政策与大部分加工贸易企业更愿在广东省内完成加工贸易转移的愿望不相符。据香港贸易发展局调查,大部分面对转移的港资加工贸易企业都期望在广东省内进行转移。三是不但不能达成促使加工贸易企业向中西部转移的政策目的,相反有可能把加工贸易企业赶往东南亚特别是越南。近年来周边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比我国更优惠的引资政策,而我国却出台限制性政策,而我国部分的中西部省份由于不适合加工贸易发展,因此,很可能造成外资向东南亚转移而不是向中西部转移。总之,这个政策对占全国加工贸易份额四成的广东省来说,产生巨大的冲击,使企业缴纳巨额保证金,大幅增加企业负担;中断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产业链,影响加工贸易及配套产业;不利于港澳的繁荣稳定和对台工作;影响劳动就业和社会稳定。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中政府的力量不可缺少,但是,政府政策倾斜的实施,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加工贸易区域转移是一种市场行为,国家政策调控必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完全靠行政手段来干预加工贸易发展显然违背了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规律,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违背了企业愿望。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在出台、调整有关加工贸易政策时,应建立决策听证和咨询制度,确保政策的科学性、稳定性,增加透明性和可操作性。国家制定加工贸易政策,应注重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注重产业稳定、劳动就业和社会安定;注重港澳的繁荣稳定及关系祖国统一大业的对台工作;注重东部扩大开放、率先发展,推动中西部协调发展。

  目前不宜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大的调整,而是应加紧出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鼓励性政策。同时中央应给予广东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5至10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国家给予宏观指导,赋予广东在本区域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和转移的政策制定和审批管理权限,允许广东结合自身特点探索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和转移的路径、方法。

  三、进一步加大省政府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财税扶持。继续执行和完善《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大补助标准,延长补助期限,对园区内新增增值税、所得税省市县留成部分全部由省市县财政补贴给园区,省有关部门安排的挖潜改造、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向承接地的转移企业倾斜,设立专项加工贸易区域协调基金,对外商在园区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创建品牌、技术创新、设立研发机构等给予重奖。二是加大金融扶持。省级各类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向园区倾斜,对在转移过程中实现技术升级的项目,要优先安排贷款贴息,对设在园区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扩大信贷转授权。三是加大用地支持。园区开发建设涉及的耕地补充任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就业培训由所在地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优化东西两翼和山区的综合投资环境。

  在投资硬环境方面,首先要进一步加快东西两翼和山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东西两翼和山区的交通、通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把东西两翼和山区纳入珠三角“一小时经济圈”,提升其承接产业转移的综合优势。其次要进一步搞好东西两翼和山区的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高起点、高标准,合理布局,相对集中,以形成产业集聚优势为目标,促进企业间的分工与合作,以降低中小企业产业的转移成本。

  在投资软环境方面,要大力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降低营商成本、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竞争力的投资环境。特别是要从转变政府管理模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上下功夫,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加强政府的信用,给投资者以信心。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清理收费项目,规范各类收费,规范中介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建立投诉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对所有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均按照“收费从低”的原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权益。

  五、实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改革的新突破。

  推进企业、外经贸、海关三方联网,实现加工贸易监管三方联网,改变了以往海关与企业、外经贸与企业之间信息数据单线联系的做法,实现了企业、外经贸与海关三方信息数据的交换以及外经贸与海关之间管理信息的共享。该系统全面取消了纸本操作,真正实现了电子化在线服务,不仅使海关、外经贸部门的综合管理更加严密,而且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企业的审批手续,降低了企业的申报成本,提高了企业通关效率,对改善广东省投资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广东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着十分重大意义。

  六、推动建立完善的加工贸易支持服务体系。

  一是推进“大通关”工程。加强商务、财政、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用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建立高效的政府监管和企业运作的现代化联运机制。二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服务业开放步伐,以物流的现代化推进广东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和区域转移。三是加快加工贸易园区建设。加工贸易园区有利于监管,提高服务效率,增强集聚效应和极化效应。

  七、粤港联手推进加工贸易产业转移。

  港资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加工贸易中占很大比重,粤港联手联手推进港资企业向东西两翼和山区转移,协助在粤的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组织港商代表团考察东西两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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