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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扩大特区为重点

发布时间 :2018-01-25    文章来源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广东)办事处

深 办 信 息

 

(第 8 期)

 

九江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2009年10月20日

 

深圳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扩大特区为重点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对外公布,这意味着在《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后,对《方案》的贯彻实施正向纵深推进。《实施方案》透露,年内将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实施方案》使得深圳新一轮改革有清晰的线路图——按照总体方案三年实施方案年度改革计划的滚动实施操作办法,力争用三年时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等六大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而这六大方面的突破,更涵盖了深化功能区管理区改革、产业用地出让方式多元化、推出创业板、深圳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快深港合作和珠江东岸一体化进程等内容。

深圳九大举措推进金融改革

具体包括,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积极支持在深圳设立创业板。探索在深圳设立本外币债券市场;大力发展期货交易;支持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机构,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创新金融产品和经营模式。积极探索房地产、高速公路、码头、电力等资产的证券化。加快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建设辐射亚太地区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积极探索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民营中小银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加强金融监管有效模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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